莎姐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现在你认清了.为你高兴..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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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也是我的观点。谢谢你,诗媛。 -SHA66- 给 SHA66 发送悄悄话 SHA66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4/2009 postreply 09: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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