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进一言:

来源: 2009-12-12 14:51:3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有关你的“直觉理论“:“如果你对他的憎大于爱,就分手。离开是一种解脱。可以给彼此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如果你对他的爱大于憎,就原谅他, 在他下决心悔过之后,要不计前嫌完完全全的接纳他。“

这里请问你如何准确地称得出你对他的爱与憎的份量是多少?凭直觉吗?有过体会的人都知道,感情生活中往往是今天觉得恨,明天又会舍不得。刚刚在婚坦有个女士上来就说和老公吵架了要离婚,还没5分钟呢,就又说老公很可爱又幸福地合好了。这样的例子可以说比比皆是。凭直觉怕是后悔药都没得买。

再问,你咋知道“离开就是一种解脱“? 离开了就一定能重新开始?原谅他,他就能下决心悔过?你又靠啥来判断得出他是下了决心的呢?

请用脑子去想,好吗?

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