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的亲情不应该破坏你们的婚姻,我想这应该是所有父母最后的愿望。从你们双方所说的来看,起码她父母对你们俩人的财政干预已经威胁到了你们的感情。所以要是我会很严肃地让他们不要再介入了。,当然你LP如果不这么认为,而是同意她父母的建议(她存的钱就是她的,可以不经过你同意给她的父母),那我有几个问题给她:
1。如果你父母需要10万美元,你是否可以从你帐中划出而不经过她同意?
2。如果她由于什么原因长期失去工作能力,她是否需要你去供养她,还是全由她父母供养?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只是想说明,当两个人结婚后,就是一个共同体了,这就是婚姻的约束力。如果她还想像中把自己当成单身,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那不如你们先分了财产离婚后再说。特别是就算你们分头有帐户,那些钱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她没权力自己决定给谁。说句难听的,如果你们在她给父母钱后离婚,你们那时候的共同财产是以什么为准,算不算那10万元?她们家如果把钱算得那么清楚,那这条应该找律师写明白了。
父母亲情当然应该回报,但也分急需和必要之分,你们也应该量力而行,至于应该和能出多少应该是你们俩讨论的结果,同你们双方的父母无关。
刚下去看了你LP的帖。我想她和她父母应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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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顶! 并补充一点
-不明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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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09 postreply
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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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俩上下是一对?
-lavend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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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2009 postreply
17: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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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刚下去看了你LP的帖。我想她和她父母应该明白
-kli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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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2009 postreply
04: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