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是牺牲品。我对很多人如此不能领悟真相而吃惊。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所有跟帖: 

可能有些人是身在婚姻中,不敢承认真相,即使经你点拨后认识到真相。 -SHA66- 给 SHA66 发送悄悄话 SHA66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06:55

他们最好保持婚姻,夫妻一起出天花,因为早年没种牛痘。 -阿里- 给 阿里 发送悄悄话 阿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10:29

这恐怕不行。 -SHA66- 给 SHA66 发送悄悄话 SHA66 的博客首页 (176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18:35

这个我不是专家。需要更多的数据。 -阿里- 给 阿里 发送悄悄话 阿里 的博客首页 (38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42:33

也有些人本来就和自己的初恋结婚,一生一世不弃不离 -SHA66- 给 SHA66 发送悄悄话 SHA66 的博客首页 (64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10:43

大多其实中间也有故事,但分的清轻重,而且爱压倒其他。 -阿里- 给 阿里 发送悄悄话 阿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14:23

回复:大多其实中间也有故事,但分的清轻重,而且爱压倒其他。 -SHA66- 给 SHA66 发送悄悄话 SHA66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20:00

-阿里- 给 阿里 发送悄悄话 阿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22:20

爱能压倒其他,不出轨就可以了。 -SHA66- 给 SHA66 发送悄悄话 SHA66 的博客首页 (128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26:39

不是。将婚姻与性完全划等号是错的。要适度容许婚外性。 -阿里- 给 阿里 发送悄悄话 阿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33:24

至少对“第二类处男处女”的性好奇,给他们一个出口。 -阿里- 给 阿里 发送悄悄话 阿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38:49

什么是“第二类处男处女”?那他们可以不结婚,或离婚,再出来混 -SHA66- 给 SHA66 发送悄悄话 SHA66 的博客首页 (104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53:10

“第二类处男处女”指至今仅与配偶有过性的人。西方已罕见。 -阿里- 给 阿里 发送悄悄话 阿里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8:57:48

这些人在性出轨前,可能感情已经出问题了。 -SHA66- 给 SHA66 发送悄悄话 SHA66 的博客首页 (382 bytes) () 11/07/2009 postreply 09: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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