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提到妓女合法化了,这俺就不能不说2句了。
对于各人来讲,谁不希望爱和性统一呢,尤其是女人,面对一个自己一点没感觉的男人,能和他做?那跟活受罪有什么区别?
但是就妓女这个现象而论,它即是一种现象,它就有它的社会性,不易更改性。所以看待妓女这个现象,要从社会这个整体看,而不仅仅是去考虑一个妓女,作为她各人会有什么感受。
首先,无论人们是从伦理学角度,还是从PUBLIC HEALTH的角度去研究妓女这个现象,是为什么?研究者无非是想找到可以整理这个现象的办法,即使不能根除这个现象,但至少可以让其对社会的危害减少,从而得到统治者的首肯,而改变统治者的政策,再来进一步影响社会。那么统治者需要你给他讲妓女是多么羞耻的行当,多么在心灵上给女性以打击,等等吗?不需要,他比你知道得还多。他只需要你告诉他,如何能减少危害,因为妓女这个现象是根除不了的,这谁都知道。
那么再来看看,如果妓女不合法,,,,,,,,,,,
CAO,不想说了,太累了,又写一遍论文啊。
本来看着好玩的,前面还哈哈笑,看到后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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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小偷也根治不了,流氓土匪也根治不了,也有合理性?
-维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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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09 postreply
21: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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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可比性...
-贫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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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09 postreply
21: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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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的角度考虑,合法化比不合法性给社会带来的好处是更大还是更小
-雨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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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09 postreply
21: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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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没有可比性,其他国家除了法律人家还有宗教的约束,而我们没有
-维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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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9 postreply
05: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