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与其不负责任地生而不养或不教,不如不养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除了不喜欢孩子算个理由,别的迟早要后悔,偶娘说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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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未婚单身的谈起结婚有孩子的好起劲 ^_^ -无银- 给 无银 发送悄悄话 无银 的博客首页 (44 bytes) () 10/15/2009 postreply 07: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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