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恋爱的双方谈昏了头,终于成功把对方居为己有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男方希望女方为自己从此不变,哪怕是身材面貌;女方却希望男方因为爱变成自己想要的,无论性格身份。呵呵,所以婚姻成了坟墓。

不过,如果有人在婚前就做好了这是一种交易的打算,偶觉得挺可怕的,因为人生很短也很长,不知道这过程会发生什么变故,也许工作,也许事业,也许健康,也许...,两个生意人在一起,只有利益,没有义务,没有无偿的奉献,一纸合同不算什么的,别说两个人,就是两个国家都可以撕毁条约,就算诺贝尔奖颁给了老奥也不能给他套上个不许打仗的紧箍咒,更何况两个只有软刀子的凡夫俗子。

偶是畏婚青年,支持大家不结婚:))))))

所有跟帖: 

更何况不是夫妻还没个仇人,做过夫妻倒多了个仇人,何苦来:) -蜂蜜- 给 蜂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15/2009 postreply 06:49:35

并不是所有或大多数夫妻都是仇人吧?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16 bytes) () 10/15/2009 postreply 07:32:04

颁诺贝尔奖给蜂蜜-when you结婚:DDD -咖啡屋的角落- 给 咖啡屋的角落 发送悄悄话 咖啡屋的角落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15/2009 postreply 09: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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