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希望女方为自己从此不变,哪怕是身材面貌;女方却希望男方因为爱变成自己想要的,无论性格身份。呵呵,所以婚姻成了坟墓。
不过,如果有人在婚前就做好了这是一种交易的打算,偶觉得挺可怕的,因为人生很短也很长,不知道这过程会发生什么变故,也许工作,也许事业,也许健康,也许...,两个生意人在一起,只有利益,没有义务,没有无偿的奉献,一纸合同不算什么的,别说两个人,就是两个国家都可以撕毁条约,就算诺贝尔奖颁给了老奥也不能给他套上个不许打仗的紧箍咒,更何况两个只有软刀子的凡夫俗子。
偶是畏婚青年,支持大家不结婚:))))))
婚姻是恋爱的双方谈昏了头,终于成功把对方居为己有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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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不是夫妻还没个仇人,做过夫妻倒多了个仇人,何苦来:)
-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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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009 postreply
06: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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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所有或大多数夫妻都是仇人吧?
-不明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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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009 postreply
07: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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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诺贝尔奖给蜂蜜-when you结婚:DDD
-咖啡屋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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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2009 postreply
09: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