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方方

来源: 2009-10-07 15:04:4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其实我的观点是:怎么做都对,只要是你发自内心的选择。至于我们看起谁,看不起谁,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我们没有任何审判他人的权力。打有打的道理,不打也有不打的说法。

如果被人打了,要知道人家为啥打。我要碰上对手强大,我宁可跑,不让他打我右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