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才没有。理解角度不同而已。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回答: 你跑题了。。。哈哈哈烛龙2009-07-03 09:07:53

丁香,之前关于您的邀请函2的回复,可能过期了,您没看到,现重贴回来,希望您能看到,多谢了。

“昨天俺还在闷闷不乐呢。想俺这初来咋到,来爱坛不久的,光忙着码字,没空上来跟大家聊天,恐怕大家记不住俺,没想到丁香这么仔细,今天就张罗上了,不怪得看到几个爱坛兄弟姐妹的博客里,有献给你的诗,还有给你的文,就因为您上次回国,离开那么几天,这大半个坛子里的人都挂着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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