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邀请函No.2.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昨天俺还在闷闷不乐呢。想俺这初来咋到,来爱坛不久的,光忙着码字,没空上来跟大家聊天,恐怕大家记不住俺,没想到丁香这么仔细,今天就张罗上了,不怪得看到几个爱坛兄弟姐妹的博客里,有献给你的诗,还有给你的文,就因为您上次回国,离开那么几天,这大半个坛子里的人都挂着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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