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 boundary。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回答: 写在离别之前烛龙2009-06-10 10:31:21

这是做人的基本权利。

俺昨天多问了几个问题,还在受罚呢,嘻嘻。:DDD

所有跟帖: 

为什么要受罚?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18 bytes) () 06/10/2009 postreply 13:54:46

hahaha -好看?- 给 好看? 发送悄悄话 好看? 的博客首页 (10 bytes) () 06/10/2009 postreply 13: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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