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同意。以相融为主。毕竟婚姻不是作生意,虽然互补能把生意作大

来源: 2009-05-20 11:56:3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以相融为主。毕竟婚姻不是作生意,虽然互补能把生意作大。

就互补来说,互补应是,我拿你的好处,我也应该给你什么才叫互补。或者交换。一方有貌,一方有才也是互补。一方有钱,一方年轻也是互惠。等等。(当然性格上,也是一个道理。)

如果我既粗心,还胆小怕事。你胆大也心细。就不是互补,而是我全占你的便宜。你吃大亏了。

如果没钱,没材,又老,又丑,那不是互补,而叫“单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