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婚姻的双方都有意愿对方能活得比自己好一点,并以能为对方添一点快乐而感到幸福。

来源: 2009-04-23 17:21:4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哈哈哈哈哈

可以说为:

如果某一方没有这个意愿,

也没有能为对方添一点快乐而感到幸福,

这个婚姻就不应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