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 婚姻的双方都有意愿对方能活得比自己好一点,并以能为对方添一点快乐而感到幸福。
来源:
咖啡屋的角落
于
2009-04-23 17: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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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
可以说为:
如果某一方没有这个意愿,
也没有能为对方添一点快乐而感到幸福,
这个婚姻就不应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