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瞎说的,因为我也没有这种经历,不过,我总觉得谈恋爱至少不能短于一年,而且还得两人常在一起,两个月太不够了,互相不了解就结婚让人觉得象赌博。我是不是太老了,太理智了。 农村有句话,把找LG说成找婆家,这是成立的,因为婆媳不得不生活在一起;反言之,找LP是找丈母娘喽,不对,因为丈母娘不能鹫占鹊巢赖在女婿家,所以,除非你在找借口,不然,丈母娘怎么表现不是不结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