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两句。
上次劝你跟公司不用生气较劲,还要保持好关系是有原因的。我给上个公司裁掉时心里也很不平,当然我拿到了遣散费,还由公司花钱给我送到个再就业训练班。在那里我渐渐不那么生气和难过了,明白工作和学习一样是在为自己干,是在给自己增加经验和本事。一个公司决策有对有错,好坏早晚见分晓,而我自己就应向前看,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在我找到工作后不久,原来的公司就来求我给他们做一个项目,那时主动权是在我手上,我当然该要什么价就是什么价。但因为合作顺利,后面他们又让我兼职给他们做了另两个项目。所以从长远讲,除非不得以,一定要跟以前的公司保持好关系,特别是你觉得他们还会用得着你时,你干活他们给钱,保持好生意关系。
至于你同这个公司的问题,他们法律上可能会以你逾期不回自动辞职为借口,而裁掉你。这样不知你有何办法。至于现在的薪金,全看你现在是否有其他生意伙伴。如果没有大概讨价余地不太大,但一定要签个短期合同。等你翅膀硬了,再重新论价,或按项目或计时论价。总之,生气和不平都没用,找个有经验的人,帮你把文件都好好看看,再好好想想怎么同公司定你现在工资或干脆让他们就给你服务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