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是书面了,那说明决策层已经下了定论,非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出尔反尔。如果他们这几天不及时回你话,你的资料有可能都在律师手上了,他们会make sure there is no legal consequence. 总之,我觉得你们高层在给你email之前,这些事应该早就考虑好了的,如果不是,那真是奇了怪了。决策层怎么可能被员工牵着鼻子走呢?
奇怪了,这样的事怎么可以用电子邮件呢,一定是要面谈的呀。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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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奇怪的是为什么不是HR和他谈, 而是VP邮件给他呢?
-Diva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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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9 postreply
20: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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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也可以,HR也可以,最好是VP+HR,但是面谈一定是要的。
-清花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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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6/2009 postreply
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