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蜂蜜的,我接着瞎说两句
话说男人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骨头。那个吻合呀,不大不小真正好,摸着就象左手摸右手。就象买到一双合脚的鞋,走也不痛,跑也不掉,穿在脚上浑然不觉。过了段时间,男人就想了,这根骨头真的是上帝爷爷为我造的吗?是不是该大点,那样我就会天天感觉到她的存在心里满满的?是不是该小点,那样她看到我伟岸的身躯就会多点崇拜仰慕?
于是男人狠狠心,割裂下那根已经和他长在了一起的骨中骨肉中肉,重出江湖。男人流连于大大小小各色骨头间。可是他却发现大骨头太搁了,饱了眼目却非自己所能容纳。小骨头又让他心力交瘁,因为不捧在胸口就会掉啊。
所以,如果哪个男人贪婪,离他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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