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规定的?提出离婚的就一定是男人?男人就都是没心没肺,刀枪不入? 两个人过不下去了有两个可能, (1)双方都觉得分比合好 (2)只一方过不下去了 就讲第二种,过不下去了的一方就一定是坏人?还是另一方更烂了?谁是受害者,就一定是提出来不过了的一方? 比如男方提出分手,那是不是先是女方让男方觉得受不了了,反之女方还很舒服,那是不是女方对不起男方在前?谁受伤害要看谁让谁不舒服了。是不是这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