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法律条文和人的思想是有差别的
你看看中国的法律也是讲男女平等,但真正的社会上的做法如何呢?大多数人又是怎样想的呢?(看看贫农这种在西方民主国家留过学的“精英”分子的思想深处是怎么想的?)这个差的就太远了。举两个例子:上有国家高级官员的女性比例问题,下有平民百姓的男女同工不同酬等问题。
大多数人的思想转变是缓慢的,尤其是对于象中国这种有深厚的封建意识背景的社会。可是人的意识不转变,男女平权主义者就要在各个角度、各个层次、和各项工作的细节上为妇女争取权益。因为具有大男子主义思想的人(男人和女人)会随时随地的、自觉和不自觉的贬低妇女的地位和侵犯妇女的权益。
在这点上,西方的一些先进的国家做的比较好。但仍然可以经常发现有侵犯妇女的权益的事情发生。所以即使是在这些先进国家里,很多人仍然或多或少的还有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存在和流露。男女平权主义者还是要不断努力。
只有当男女平等的思想在绝大部分人的思想深处都扎了根(而不是象贫农这样表面上承认男女平等,思想深处却是大男子主义的),人们才会在社会的各个层次、各项工作上自觉的维护这项原则,做到自觉不歧视任何一种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