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上来跟特土说清楚

本帖于 2010-09-28 08:04:20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特土说:

“不明责问诡辩就诡辩在偷换概念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她将可恨之处换成可恨之人,并将此概念的外延加以无限引申,凡是死的人都是可恨之人吗?来反问你们。你们又有多少被他蒙住了?”


你这里有两个问题:

1。栽赃陷害:我有做这个偷换吗?

我根本就不需要做什么“偷换”。我本来反对的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

2。你到现在还是没明白自己在这句话的理解中错在什么地方。

这句话本来就很有问题:它是把“可怜”的境况(至少部分)归咎于“可怜之人”的自身原因。但我们都知道,其实很多人的“可怜”的境况与他们的自身是没什么关系的。

比如说,地震死的人中,有很多人是被豆腐楂楼房压死的。你问:为什么他们不去抗议豆腐渣工程?问题是,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是根本不知道豆腐渣工程这个问题的。而知道的人当中,即使有抗议,但有效吗?你看中国政府到现在还在压制豆腐渣工程受害者们的家属的抗议(despite死了这么多的人)。那时抗议就有效?别逗了你。

再比如,地震死的人中,也有一些人是直接死于山崩、火灾等原因。这些人也包括日本和别的国家的地震中死的人。他们为什么要为此而负责?他们错在哪儿?有本事的话,你可以去把“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说给日本人听,而且直接告诉他们你说的就是日本地震中死去的人。看他们有什么话说?

再比如,你把生病儿童的“可怜”景况说成是他们继承了不好的基因,所以是有“可恨”之处。这种说法真是荒谬之极。且不说许多儿童的病是根本与基因无关的,就是光考虑与基因有关的病来说,这些儿童们自己做错了什么?继承不好的基因是他们选择的吗?能怪他们吗?真是荒谬绝伦。

如果你到现在还不能理解这中间的逻辑关系,你的博士学位算是白拿了。回去好好反省去吧。


所有跟帖: 

第一点不太清楚,特别同意第二点。 -secretservice- 给 secretservic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30/2009 postreply 23:51:01

还是你先把概念搞清得好,什么是可怜之人。病死的人都变成可怜之人吗? -tetu45- 给 tetu45 发送悄悄话 tetu45 的博客首页 (1538 bytes) () 01/31/2009 postreply 00:00:14

呵呵,在“可恨之处”上说不过,就转移到“可怜”上来做文章?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1736 bytes) () 01/31/2009 postreply 01:21:54

奇怪,原来妹妹一直在写这个,主贴都被删了,你的帖子被错位了。 -那一朵紫花- 给 那一朵紫花 发送悄悄话 那一朵紫花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31/2009 postreply 01:25:24

呵,是机器干的好事。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60 bytes) () 01/31/2009 postreply 01:39:30

请BZ删掉这一帖。 -不明则问- 给 不明则问 发送悄悄话 不明则问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31/2009 postreply 01: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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