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请你先给出“可怜”和“可恨”的定义。另外,请你注意,许多说这句话的人是按“日常用语”的定义来理解的。 其实不用什么“很极端的例子”,就说那些地震中死去的孩子、被战火所害的无辜民众、还有生病的病人---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对造成灾难的原因一无所知、或者无能为力的,即使是那些象特土所说的应该抗争的事情,也不是都能抗争成功的。紫花提出的例子(政府压制抗争的声音)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个问题。你能说在这些例子中的无辜的人们都是可恨的、都应该为那些灾难负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