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器》正在讲一个杀妻案,这个丈夫明显被冤枉,是因为连轴转的逼供信被迫承认“杀妻”。结果判了“斩立决”!
忽然想起我在油管听过的一本书《迟到的正义:影响中国司法的十大案件》,其中有佘祥林杀妻案。
佘祥林是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当地派出所的治安巡逻员,1994年,因“涉嫌杀妻”,于一审中被判处死刑。1998年,改判有期徒刑15年。
直到2005年十一年后,“亡妻”突然出现,他才被无罪释放。十一年间,女儿辍学、母亲亡故、不服的亲友们四处上访反被扣押。。。。。真实故事比《重器》凄惨得多。
佘祥林后来向国家提出1000万的赔偿,最终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
案件中涉及殴打他的民警潘余均后来自缢于武汉市黄陂区的一个公墓,并在自缢处的墓碑留下“我冤枉”三字的血书。
这也是个替死鬼。
这种因为真正的凶犯落网,沉冤才得以昭雪的案件这本书里有好几件,感兴趣可以去听。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hqSa0lDaCA&t=16039s
佘祥林案在第二集开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TXiGL8Ggf0
屈死的案件不仅大陆有,台湾也有。
1996年,台北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内一名5岁女童遭奸杀。军方为了平息民愤,也来了个“从严从重从快”,由不具司法警察身份的反情报队对21岁的士兵江国庆进行了连续30多小时的强光照射、剥夺睡眠及恐吓刑求。江国庆被迫写下自白书,于1997年被迅速执行枪决。
直到2011年,江国庆屈死后14年,检方重启调查并提取当年的DNA,证实凶手根本不是江国庆,法院最终平反宣告其无罪。
痛定思痛。台湾在经历这些重大冤案后,也催生了诸如台湾冤狱平反协会等民间救援力量,并大幅修改了《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严禁无证据仅凭口供定罪、全面录音录像以及无罪推定原则。
美国如此老牌民主国家,也不乏这样的冤案——
震惊全美的标志性冤案是1989年“中央公园五人帮案 (Central Park Five)”:一名白人女性在纽约中央公园慢跑时遭强暴重伤。警方在没有物理证据的情况下,对五名非裔和拉丁裔青少年进行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轮番恐吓与疲劳审讯。五名少年为了回家,傻乎乎按照警方的诱导编造了自白书。直到2002年,真正的连环强奸犯因内疚主动认罪,且DNA完全吻合,这五人在分别坐牢7到13年后被无罪释放。
案件成为全美反思“刑讯逼供”与种族偏见的里程碑,五人共获得4100万美元的国家赔偿。
这件事改编的电视剧《When They See Us》(有色眼镜)获得艾美奖提名,在爱壹帆上有。
2020年以来,全美范围内有数十名服刑超过30年的“强奸杀人犯”,因IGG技术(免疫球蛋白G( Immunoglobulin G)相关的抗体工程与应用技术。)在民用数据库里找到了真正的强暴犯,几周之内就被打包宣告无罪。
加拿大普通法中的死刑早就废除,但是让你把牢底坐穿的冤案也是有的。
1969年,萨斯喀彻温省萨斯卡顿市一名16岁的看护助理盖尔·米勒(Gail Miller)遭强奸并被刺死。年仅16岁的米尔加德被错误指控,于1970年被判处终身监禁。
他的母亲乔伊斯(Joyce)坚信儿子无罪,进行了长达20多年的奔走呼吁。1992年,米尔加德被释放,直到1997年,高级DNA证据锁定了真正的连环强奸犯拉里·费舍尔,证实他与此案无关,为此萨斯喀彻温省政府向他公开道歉,并赔偿了 1000万加元。
米尔加德获释后致力于推动监狱改革和协助其他蒙冤者,直到2022年去世。
还有罗密欧·菲利永 (Romeo Phillion) 案 。加拿大服刑时间最长的冤案(31年)。
1967年,渥太华一名消防员被刺身亡。罗密欧·菲利永因为口供颠三倒四引起怀疑,被裁定为一级谋杀罪,判处终身监禁。直到31年后的2003年,发现当年警方隐瞒了能证明他有不在场证明的调查记录,他才获得保释。2009年安大略省上诉法院撤销其定罪,2010年检方正式撤诉。
有兴趣到网上搜索此类案件,千奇百怪真是令人无语。
是DNA技术、IGG技术的普及,那些由认知偏见、伪证和刑讯逼供筑起的所谓证据才,多少“杀人犯”才得以重见天日。
但愿科技发达司法进步,能公正清明对待每一个生命。
再说《重器》。五个年轻人各自的前程也渐渐明朗。
挺喜欢路则鸣这个人物的设计,但是演员有点演过头了太夸张了,跟自己的同学跟同事可以大大咧咧满不在乎,跟自己崇拜的律师、相当于导师级的袁亦方也这个态度,至少八九十年代那时候没有年轻人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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