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句,“本回写源氏三十九岁十二月至四十一岁三月共八年发生的几件大事。”好像有个笔误,四十一,应为四十七,或者,

共八年,为共三年。另外,三十九岁十二月,觉得不符合中文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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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指正。幸亏没有入书。 -梧桐之丘- 给 梧桐之丘 发送悄悄话 梧桐之丘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02/2025 postreply 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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