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为这位妈妈开脱:)

来源: 2009-01-29 19:53:1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在子女谈闻风而来;果然大呼过瘾。陈默网友贴得实在是好文章。

首先要恭喜这一对母子,各有所属,在人生道路上拥有了各自的自我。

这位妈妈抛下三个孩子私奔已经有20年;由此我们假设她是找到了真爱。那么,她原来的婚姻里,和她老公是没有真爱的。我们不敢妄加猜测到底她生活在没有爱的婚姻里有多久?但是,发生私奔的时候,她的大女儿已经是15岁的少女了,已经会犯诸如吸毒的罪了;那么,有理由估计,她和老公没有了爱,恐怕也有些时日。

此外,在这一段没有了爱的婚姻里,看起来,这位母亲是尽到了护养教育三个孩子的责任的。这算不算是她为了孩子,而呆在一个没有了爱的婚姻里,因此是一种牺牲呢?当然的当然,作为母亲,这样的牺牲是值得的,更是应该的。最重要的是因为了这种牺牲,她女儿15岁,实际上已经是过了教育的关键年龄段。刘胡兰英勇牺牲时是15岁,我们伟大的改革总设计师,邓公,16岁的时候已经担任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地下领导干部,而且,时代在进步啊!所以,我们是不是有理由相信,这位女儿的自强自立,在她母亲私奔后展开了精彩成功,令人赞叹的人生,她的妈妈其实是有功劳的,就是说,有作为母亲的养育之功劳的。

最后的开脱是这样的:这位私奔的母亲,那时想必已经不小了,过了看不清自己,看不清爱情的年龄,后来一起生活20年就是一个注脚。勇于抛弃世俗的偏见,勇于摆脱僵死的婚姻,勇于追求自己的梦想,不正是作为一个已“死”的妈妈,留给她的孩子们最宝贵的“遗产”吗?她女儿自强自立精彩人生,正是一个很好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