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向何处去?——最高法院和三权分立背后的司法逻辑

来源: 2024-07-22 03:01:5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前些年波兰启动了司法改革,设立针对法官的纪律审查机构,可以剥夺法官的司法豁免权。欧盟惩罚波兰的司法改革。今年波兰新政府已撤销相关司法改革。

法官的司法豁免权是为了保护司法独立,但确实会助长腐败。这是文明不得不吞下的一颗苦果。

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终身制也有些争议。美国的总统、国会、最高法院采用不同产生方法。总统、参议员、众议员都选举产生、有任期,但选举方法不同。总统还有两个任期的限制。而最高法院并非由选民选举,而且有终身制,这在三权分立架构内是少数。他们不仅要代表现在的美国人,还要代表死去的美国人和未来的美国人。这些人现在没选票。所以,法学研究事关文明向何处去。

如果将最高法院法官改为18年任期,一个显而易见的效果是:大大降低传统的影响力。
其实任何司法体制都是漏洞百出的,全靠某种文化传统维护。如果文化传统变了,司法传统也会跟着变。如果文化衰退、逻辑被抛弃,文明就会瓦解。

最近几百年文明发展基于科学进步。而现在科学革命已近四百年。我早就提醒会有各种重大转变,提醒智力研究需要更严谨、有效的逻辑来规范实验设计方法、正确推导实验结论。如果轻视逻辑,社会就会丛林化。而现在“文明向何处去?”就成了大问题。

下面分析一下中国历史上一些三权分立实践,来说明美国三权分立有不同的特殊含义。
三足鼎立容易平衡。中国上古就有司空、司徒、司马/太尉的三公官职,但这只是一般性的权力分散化。后来中古时期有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形成权力的制约,这跟司空、司徒、司马/太尉的分权有些不同,但权力的来源仍只有一个:就是皇权。这是跟美国三权分立的本质不同。

东汉后期还有一种权力制约:皇权让豪门、外戚、宦官互相平衡。但这不是制度性的,弊端更多。皇权时代还有各种党争。

清朝统治中国后,形成了皇权、满蒙贵族、汉族官吏的合作。满蒙贵族和汉族官吏之间还有天然的分割,形成权力的不同来源。所以清朝能统治较大区域,比较稳定,适应性也比较强,但仍有很多弊端。努尔哈赤祖上是明朝建州左卫都指挥使,是中国人;所以,清朝制度是中国制度。

而美国的三权分立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现在美国文化正在激烈变化。我不参与讨论未来如何变化,只研究科学逻辑和智力新科学。压制、排斥、打击正确科学观点,自己承担后果。

我写过一篇《赵洁珊案、Everett Carr案、O. J. Simpson案和司法逻辑以及社会百态》,也跟司法逻辑有关。

还有篇《自动驾驶定义标准有严重问题。现在测试语言模型和无人汽车的方法都不对。不应该由厂商自己报告数据。波音有前车之鉴》谈到的人工智能和无人汽车测试跟公共安全和立法、行政监管、司法的逻辑有关,需要清除陈旧、狭隘、错误的经验方法之局限和误导,设计严谨、有效的智力科学实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