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们学校某天忽然出来一个规定“大学生不许谈恋爱”
系主任在大会上宣布,下面哄堂大笑。
后来几年,这个规定到底还是说说而已。那些谈恋爱的人也仍然大庭广众下接吻等等。
比较已经是九十年代,思想开放了,不合常理的校规没人理会
到大四那年,就有不少人公然在校门附近租民房同居了(当然那个时代“同居”是个很眩目的keyword,常常被街头黄色小报刊放在封面吸睛)
现在想想,那个被开除的女生太冤枉了吧! 不就是怀个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