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等来说,关键在“习惯性居住”这句话上

来源: 2019-01-05 18:43:5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在国内没有房产,当然不必担心。

在国内有房产,也不一定是文中“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人“,一年回去看父母两个月,应该不算”习惯性居住“。

如果不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人,就落入第四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人。这样的人只要一年没有连续住满183天就不用付税。就算一年住满了183天,不是6年连续这样做,还是没问题。

结论:房子不用卖。大家看看,这样理解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