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仔细看了我的罚单。发现警察把罚单的日子写错了一天。(应为9日,写成了8日)如果是前一天的话,那个时间我根本已不再 那条路上了。如果到了听证会上,我应怎么说?是否应承认有这么一回事儿,但日子不对。所以我怀疑警察当时的清醒程度和判断能力。还是我根本不承认在那天(8日)有这么一回事?我要证明我8日那时已不在路上,是否还要证人证词?谢谢帮我的大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