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 第八卦 比 水地 比坎上下坤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卦辞: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六三:比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贞吉。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外比於贤,以从上也。 
  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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