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镣铐的舞蹈”,本身就不合理,舞蹈也有规则,并不是想怎么跳,就怎么跳。而且舞蹈也有很多种,每种有每种的规则,但何必“带着镣铐”跳呢?去掉镣铐按照自由一点儿的规则跳不是更好吗?
如果按照规则来要求律诗,又何必分作者呢?崔颢的诗出律了还是律诗,一般人的诗出律了就不是律诗,规则面前难道不应该人人平等吗?
如果崔颢的《黄鹤楼》现在参加诗歌大赛,是不是只能投古风呢?
如果坚持规则的话,是不是现在还把这首诗从七律里拿出来、归到古风呢?是不是应该更新一些出版书籍,包括网上呢?(https://baike.baidu.com/item/%E9%BB%84%E9%B9%A4%E6%A5%BC/10268660 )这本身就是现在规则矛盾的地方。
我没有说三平尾和孤平应该从规则里去掉,我的意思是不应该过于死板,在一首诗立意和诗境都非常漂亮的情况下,要求可以稍微宽一些。
而且我在另一个留言里也说了,写诗不是用来看的,是用来朗咏的(否则根本不用考虑连韵等情况),但是从现在的发音来看,很多诗都是三平尾,并不美,除非用古音来读,要不然就失去了美的意义。
对于规则,不合理的谁都可以批评,不是说只有成了崔颢才能提意见。现在很多社会现象都不合理,难道老百姓不能批评,只有成了当权者才有说话的权利?
我不是崔颢,我也写不出《黄鹤楼》,所以我老老实实按照规则来写。我只是不希望当未来的崔颢出现时,现在的规则却把他扼杀了。
说实话,其实现在的律诗规则不是说高不可攀,花个几天看看,初学者也能掌握。并不存在掌握不了的情况,而是觉得没必要太过火,连重个字都是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