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方外老师的看法。我个人觉得过于严苛的规则对于律诗的发展不好。
律诗需要规则,但不必太严苛,宽松一些更有利于诗词的发展。比如如果一首诗气魄宏大,立意新颖,稍微出律,也不妨列入律诗之列,比如像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就算现在,又有几个人说它不是七绝、而把它归于七古呢?
古代几乎每一个词令,都有很多变体,其实每一个变体都是出格的,反而现在一个变体也不允许。
就像新体诗,有些人坚持说必须按韵,否则不能算诗,但也挡不住各种无韵诗的出现。
对于古体诗,问题是太小众了,反而更加固步自封,生命力就自然越来越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