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古体诗,包括( 新)乐府叙事诗,我个人感觉这些限制的重要性就降低了,长诗作者的不必太拘泥于格律,重点是要把内容表达好。
您提到的“声母和韵母的综合作用“问题很有意思,说明仅硬套平仄是不够的。我也发现了一些可以类比的问题,比如同样是仄声,上声和去声虽理论上可以混押(比如在押仄韵的词),但混用经常很别扭。另外我的习作大多用新韵,现代平声分阴阳。因此即便是最简单的五绝和七绝,尾字平仄也有2^4=16种排列组合(而古人只有3种,即第三句尾的上、去、入)。就新韵来说,不同组合似乎差别很大,有的感觉不对劲,我尽量避免,说不出道理。
还有上声的问题,我个人感觉它具有某些些平声性质的。我甚至觉得它与阳平的距离,不远于它与去声的距离。因此,一首首句不入韵的绝句,尾字如果是“上声-阳平-上声-阳平”,虽然符合“规则”,但读起来似乎不对劲。
只是漫谈个人之见,未必正确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