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文明”的地区民间音乐越不发达。少数民族不受限制,音乐及舞蹈反而发达。而且古代汉文化好像把音乐舞蹈视作跟饮酒作乐一样的坏习惯。
据知乎: 由于乐舞、乐曲、乐器等内容没有传播下来,现今我们对礼乐制度的认识仅能从两个方面来看到它严格的等级规范,即“县”(乐器使用规定)和“佾”(乐舞人数使用规定)。
乐县:县通“悬”,即悬挂之意,周朝盛行“金石之音”,编钟、编磬等悬挂之器是国力、权力与身份的象征。不同等级使用不同的悬,即不同的乐队规模。《周礼·春官·小胥》记载“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由此可见,王使用的伴乐乐器有四面(环顾听着,东西南北四面均有乐器),诸侯轩县则是三面,卿大夫判县则是两门,士则是一面。
佾:佾指行列,西周礼乐和制度中乐舞队列的要求,《论语·译注》“天子八佾,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王为“八佾”每行8人,横纵均是8人,共64人。以此类推,诸侯每行6人,共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