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之失也。未赶上现代文明的步伐,不亦悲夫!
再赏岗兄好律!应该说,邓打击犯罪的初衷无可厚非,但“严打”本身,就不符合法律程序,而且也没有什么长远效果。如君所述,未脱
人治之失也。未赶上现代文明的步伐,不亦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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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中国法律一大弊病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从此大开冤狱诬告之门。
-曲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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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2015 postreply
1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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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两句好像是“拒不交代,死路一条”,确实容易造成逼供。“坦白从宽”本来是鼓励自首,但用起来容易走样。
-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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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2015 postreply
13: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