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不敢当。个人读下来,还是喜欢"两不争",因为可扩展首句,和首句接得稳当明快,

来源: 2010-11-25 11:34:1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首句言已识君,二句言此非刻意追求(花事),也非被动等待(尘缘),就这么在“两不争”之间识君了,此所谓天成也。宁不争,给人一种似还未识君,因而宁可不去争的感觉,和首句接得不够顺当。 个人感觉,才女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