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东北一个影协的群拍和群P事件。不是画面造假问题

来源: 2012-03-05 10:33:0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靠,这里有没有学法律的,帮忙起草个‘disclaimer’,本U要用在发帖的signature后面,准备用小5号字让这里的讼棍们用10倍放大镜阅读。

具体要求大致为:

-本人所贴你所见不保证在真实世界里可以重复或再现;

-本人概不负责贴图效果造成的惊诧或其它身体和精神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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