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我很不赞同这种教条式的论点。这里您讲的镜头感

来源: 2012-03-04 22:08:0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的理解是如何把看到的景象以人眼的观察角度忠实地反映到纪录媒介上。 那么,不以肉眼透视为基准的影像就不真实,不具有实际的价值了吗?标头难道就没有透视比例不真实的时候?

如果真要培养阁下讲的那种以标头为基础的镜头感,干吗不直接用手指比划一个135底片大小的框子放在自己的眼前看取景,那不是最真切简单的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