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个奇怪的案例,显然,上次审判的结果太荒唐了,现在,居然自动进行了更正(这也真是够奇怪的)。连罪名都更改了,
之前判的过失杀人罪名 (manslaughter),现降为“刑事疏忽他杀((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这还差不多,manslaughter的罪名实在是太离谱了。
之前的梁家律师实在是太差了,连“检方的梁是故意开枪”的观点都没能驳倒,这也影响了陪审团,判了梁有罪。
我觉得,目前这个结果,本质上并不是因为华人游行造成的,而是因为上次的判决实在是过于不恰当了。
不管怎样,还是应该继续上诉。不管上诉能不能成功,起码心里已经踏实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