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彼得梁案件的五大争执和一个倡导

来源: 2016-02-27 08:34:2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五大争执:

轰轰烈烈的520集会在组织良好、没有大冲突下和平落幕,令人欣慰。自陪审团判决的结果出炉后,在华人社区掀起了议论高潮,提出了很多令人深思的问题。有理性的也有非理性的。在这里我尝试把争论最大的几个问题再回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问题: 梁案到底是政治案件,还是法律案件? 如果是政治案件,交给法院判决合不合理?如果是法律案件,政治干预合不合理?

第二个问题:陪审团是不是依法判决的? 他们的结论合不合理?  最近一中文网站在网上的互动调查,对这个问题的解答颇有参考意义。 到写此文章时截至,结果是对于二级误杀罪 3468 人投票有罪, 2541 人投票无罪。 对于渎职罪3869人投票有罪, 1616人投票无罪。

第三个问题: 以前有白人警察也打死人了,为什么都无罪,而偏偏把梁判有罪? 这能说不是种族歧视吗? 针对这问题,正反两方都举出了案例, 有的是警察被袭时打死人;有的是警察感觉到有威胁下开枪打死人。还没看到有警察纯粹自己失误下打死人没事的。 梁走进黑呼呼的楼道,又听到响声,有理由认为受到威胁,可惜律师无能,硬说是枪自动走火。 看来是律师失误了。再退一步,即使以前有警察失误杀了人,逃了法网。也不能构成以后警察可以随意杀人的借口。只能说是法网有漏。不信试试以别人闯红灯没事,我也可以闯做辩护, 我敢打赌还会输场官司。

第四个问题: 对于死去的黑人,我们应当采取什么立场? 看了一些文章,对死者的过去描述了很多,也很负面。那么是不是他的生命就不应该受到尊重呢? 

第五个问题: 华人和白人、黑人族群间的融合,对华人的后代和长远利益重不重要? 怎样避免梁案成为撕裂族群关系的起点?

一个倡导:

呼吁华人团体和个人,响应汪小武博士和莫虎律师提出来的倡导: 在积极争取彼得梁在法庭上最大权益的同时,为死者建立基金。 让这一悲剧不再成为族群间的分裂剂,而是华人以自己的智慧有效地解决族群矛盾光辉史迹,载入史册。

希望我们华人团结起来,以我们的智慧,在美国这个种族的大融炉里翻开新的篇章。

最后借用肯尼迪总统的名言与同胞们共勉:“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