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司法公正是要证明嫌疑人有罪,不能证明有罪就是法律上的无罪。你以为大家讲的是证明无罪,而实际是在讨论证据不足,这才是维护司法公正,而不是嫌疑人实际有没有犯罪。我看你的智商是不可能理解这些“复杂”的逻辑了,但又偏偏就无限紧张这事。完完全全应了一个字:Pathe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