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老中对种族这个问题,还是不敏感,尤其第一代移民。
但他说不和弗格森枪案、史丹顿岛锁喉案比较,只对自己权利范围内的事负责,也不完全对。据我所知,美国有很多法官在对特殊案件的处理时,是会引用以前的案件的。这三个案子有相似的地方,相互参考借鉴是可以/可能的。他确实站在政治正确这个道德高点上。
在华裔人口比例这么低的情况下,要选华人候选人的可能还是小。但选举是需要大量钱的。靠捐款来支持特定的候选人是美国政治的常态。前不久纽约时报将伊利诺伊州的州长选举,钱的来源就是他自己和几个hedge fund manager来支持的。现在的选举法,似乎通过PAC(不知道我理解对没有),钱上面没有限制了。所以,捐款性质可能会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