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拇指是掐在保险上的,是随时待命的状态,如果NYPD禁止这个的话,我估计没人敢巡逻,在这种状态下,紧张走火,误伤人命,是事故,这个梁警官有责,但陪审的结论又太过了
在这种地方巡逻,手指不在扳机上基本上是找死,手指在扳机上,一紧张,一哆嗦,子弹飞出去的可能性很大,什么十几磅力,都是没打过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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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该从环境造成的压力来说明此举的合理力,而不是说枪defective,这两个律师真是昏招
-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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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2016 postreply
13: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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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过是在相对危险的地方巡逻罢了,又不是去抓凶犯
-bb_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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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2016 postreply
00: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