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是从梁警官枪响时站立的位置看。下面那个人是遇难人Gurley站的位置。
2. 这是从Gurley中枪时的位置照得,墙上的痕迹是子弹反弹造成的,子弹反弹后击中Gurley左胸。
3. 梁警官使用的Glock17 制式手枪。保险栓是和扳机联动,不扣扳机保险也不会开,手枪‘机械事故造成的走火’是几乎不可能的。
陪审团一定是认为梁是主动开枪,目的是消除恐惧,在未判明明情况的情况下,向发出声响的方向开枪,本身构成了Reckless的条件。显然陪审团没有认为梁是有意杀人,所以这个不是辩护的重点。但是陪审团认为梁是有意向着发出声响的方向开枪,而不是无方向的’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