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作家“一贱飘”的高论

来源: 墨客2016 2016-02-18 12:52:1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883 bytes)

作家一贱飘的高论:

支持梁警官什么呢?对他的司法判决,就根本谈不上不公!这个判决可以说是他在法庭上撒谎的必然结果。当然,可以坚持他没有撒谎!问题就在于:无论是陪审团还是检察官还是我,都不相信他的证词啊!因为他的那个“走火”的说法,根本就不符合常识。

本人观点:

你口口声声的基本常识,但在这个问题上你显然没有基本常识,或你根本不想按常识讨论客观事实,也或许你没有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面对常识。

下面几个问题请按你的常识诚实回答:

1. 请问梁警官的枪是直接射向人还是射向墙壁?如果子弹射向墙壁不是走火,按你的常识应该称为什么现象?

2. 如果那颗走火的子弹没有击中任何人,按你的常识,梁警官是犯错还是犯罪?

3. 那倒霉的子弹击发后射向墙壁,反弹后击中并穿过无辜黑人青年的心脏进入肝脏,按你的常识这种千古奇遇的巧合不是事故是什么?

4. 梁警官与同伴在深更半夜里巡逻的那座公寓是极危险的地方,事发当月就有几起凶杀命案。按你的常识,执勤警官持上膛手枪是否合理合法?

5. 在那座著名的危险公寓执勤,警察持枪,手放在扳机上准备随时击发即使有技术层面的错误,(那是另外的问题,与梁是否受过严格训练有关) 也不等于梁警官在此案中就是有意击发。意外情况导致紧张扣动扳机就是一次不幸的意外,是事故,这有什么难以理解的?

6. 梁警官今天的结果相信是由辩护律师的一系列失误造成的,但输官司不等于他真的有罪。即使在美国,法律也不能保证绝对的公平和正确,否则就不存在冤假错案。动辄指责别人说谎的人,八成自己是经常说谎,我们华人不是有句话习惯称你这种人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吗?

作家一贱飘,你可以挺着你那被驴踢的脑袋坚持梁在撒谎,没人能拦你,但最好不要在这里给正常人添堵,特别是别在自己同胞的伤口撒盐了!送你一句北方习惯用语,你,滚犊子吧!

所有跟帖: 

如您所愿警察无罪。那要是被流弹击中的是华裔呢?你抗议受歧视不? -待总统- 给 待总统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18/2016 postreply 13:58:20

纽约警局和市政府必须负责 -墨客2016- 给 墨客2016 发送悄悄话 (215 bytes) () 02/18/2016 postreply 14:22:34

梁即便撒谎也是因为他不知如何是好菜鸟的表现与加重判案无关! -注册很麻烦- 给 注册很麻烦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3/2016 postreply 10: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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