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华裔警察可能改变美国历史? 全方位解读梁彼得案背后故事

来源: 2016-02-17 23:36:2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梁彼得案经过一年多的审前会议,终于在这两天正式开审了。
先说一下梁彼得案是怎么回事吧。华裔警员梁彼得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2014年11月20号,和他的搭档在一个政府楼内巡逻。在走到一个楼梯间时,梁彼得掏出配枪,突然这把枪走火也好,梁彼得自己开枪射击也好(因为还没定论,需要在法庭上提出证据来判断),反正就是一颗子弹从枪口射出,遭到楼梯间墙壁反弹,射中了一名非裔青年Akai Gurley,导致他死亡。
彼得怎么说也杀人了,按照中国思维,那杀人就得偿命啊。确实是的,不过当时美国还发生了其他两起警察(误)杀的事件。一起是在Ferguson发生的,白人警官误杀非裔少年Michael Brown;另外一起是在纽约史丹顿岛发生的非裔大叔Eric Garner遭一名白人警察锁喉窒息死亡,全程更是被录下来放到了网络上,全美全世界都能看到纽约警察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这样杀死一个人的。

了,说回纽约梁彼得。梁彼得案发生在布鲁克林,那么就需要由布鲁克林地方检察官Kenneth Thompson来处理。这个非裔检察官Thompson是刚刚打败在位20年的前任检察官海恩斯上来的,成为了布鲁克林历史上第一位非裔检察官。是的,布鲁克林非裔人口众多,他是第一位非裔检察官。所以新官上任三把火嘛。他肯定也是要把案件交到大陪审团来处理的。那么他提交案件到大陪审团的时间也很微妙,恰恰发生在前两个白人警察没有被控罪之后。你可想而知当时民众对警察的仇恨,尤其是非裔民众对警察的仇恨有多高。不知道他选择这样一个时间节点提交给大陪审团梁彼得的案件是有意还是无心,不过这对Thompson来说可是个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以上只是梁彼得案的背景,是不是已经感觉很长了,那么接下来更精彩,听我慢慢8.
先说下美国所用的英美法系普通法,对理解接下来内容十分必要。普通法中,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反复参考先决判例,最终产生类似于道德观念一般的约定俗成的法律。所以,梁彼得无论被定罪与否,都可以成为将来类似案件的先决判例。
么梁彼得已经正式被起诉了,梁彼得所在的纽约警察工会给他派了一个律师帮助他辩护。这个工会律师当然不会让梁彼得manslaugter(过失杀人)罪名成立的,因为一旦成立,那么今后再遇上警察杀人的案件时,都可以借鉴梁彼得案,警察都可以被定罪。这对于警察执法来说是大大不利的。根据小编猜想,这种情况下,对于双方,纽约警察以及Thompson检察官办公室来说,最好的结局是双方达成认罪协议,检方撤销过失杀人罪,梁彼得目前被控的其他罪名成立,坐几年牢或者有其他处罚之类的。这样,检察官办公室也扬名了,警察方面在今后执法也不会受到太多拘束。双方皆大欢喜的结局。不过这就可怜我们的华裔警员梁彼得了,正常执勤巡逻还要坐上几年牢,我要是他,也咽不下这口气。

Q
&
A

梁彼得的律师不是应该帮他说话吗?不是应该洗脱全部罪名吗?

是,确实是这样。不过刚才我说了,梁彼得的律师是警察工会派给他的,虽然梁彼得是工会一员,但是律师的client是工会,他考虑问题的角度是警察工会整体。洗脱全部罪名是检察官办公室万万不可能接受的,双方肯定是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样的态度来处理事件。如果非要洗脱梁彼得全部罪名,这起案件势必要走到trial,这样,梁彼得过失杀人罪能不能撤销就不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了。一旦过失杀人罪成立,工会律师可就有过失了,所以他的首要目的是帮助梁彼得撤销过失杀人罪这一项罪名。
以,这种情况下梁彼得聘请了自己的律师,两位律师也是大有来头,一位是纽约华人社区中大家可能听过的罗佰能,他此前代理过几起刑事辩护案件,他的client都无罪释放。另外一人来头更大,Rae Koshetz,乍看下来,不知道是谁。不过她可是在纽约警局担任副局长14年之久,专门处理警局内部纪律法务审理问题,可以说对纽约警局内部各种规定了如指掌,经验丰富。不过事已至此,已经超出了检察官办公室和警察工会的控制范围。一切就让法庭上的陪审团来决定吧!

好了,如果把案件最终定罪的权力交给他:
N
如果他判梁彼得无罪,别人可能会说他作为一个亚裔法官偏袒亚裔,也会引起非裔社区不满。
Y
如果他判梁彼得过失杀人罪成立,那么他会在美国法律系统中开一个先河,就是警员都可以以过失杀人罪定罪,将来今后所有涉及到警员涉嫌枪杀的案件都可以参考梁彼得案,这会引起整个警察界以及其他精英阶层的不满。
这样看来,这位法官Danny Chun里外不是人,两个都不好选。要知道,至少在纽约州,有两种方法可以当上法官,一个是通过选举,一个是通过委任。通过选举当上法官需要拉拢选票,照顾民意;通过委任当上法官,背后更多的则是政治利益的斗争。所以对于Danny Chun来说,无论判梁彼得有罪或者无罪,都会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最好的方法就是交由陪审团来定罪。
彼得的律师也是这么做的,通过陪审团来决定梁彼得是否有罪。法官来定罪,像是1对1的赌博几率;陪审团定罪,则像是1对12的赌博几率,需要12名
陪审团员都认为梁彼得的罪名成立才能定罪。至少从统计学角度来说,交由陪审团来决定的话,梁彼得不被定罪的几率比较高。加上刚才所提到的,这起案件主审法官的影响,交由陪审团来定罪,会让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更加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