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就是儿童捏橡皮泥过家家,随意地捏,结果自然就是向阻力最小的方向捏了。例如

来源: 2016-02-16 09:41:3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佛州的白人协警枪杀黑人少年,911都让白人停止跟踪少年了,但协警不听从,不依不舍地非得去跟踪纠缠,最后把少年杀了。

和梁的案子一比较,严重性根本就是一个天一个地,但白痴陪审团就是看不出其中的根本性质的区别: 一个是故意杀人,一个是错失。

美国法律更滑稽的是,赋予了陪审团至高无上的权力,是因为他们智力最高?法律知识最多?有明察秋毫的能力?

依我看,就是因为他们最白痴,最容易给操纵,从而总是能得到政府法律系统想得到的结果,赋予他们至高无上的权力,木偶而已,操纵他们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