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梁应该被判无罪,那是不是说下次有国人被警察误杀了,那个警察也该无罪?或者说警察以后误杀了人(不管种族)都是无罪的?

无事生非,华人在这件事上越走越远。。梁和他的一家很可怜,做为国人可以提供经济和法律上的援助,但是游行示威有理有据吗?误杀了人就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吗?如果最后判了15年那我认为不公,我到时候会参加游行!可现在还没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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