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在3月13日之前白宫请愿签名-- 強烈要求布魯克林地區檢察官 Kenneth P. Thompson 收回對警官 Peter Liang的所有指控!
第一:白宫肯定不管,也无权干预州法的实施,包括地方检察官的作为。
第二:这个案子目前的 jursidiction 是在法官的手里,跟地方检察官几乎没有任何干系了。在美国,也就当事法官可以忽略陪审团的判决(依照法理)。地方检察官,到这份儿上,已经没有第五项所“要求”的这个权力了。
应该加上的是:向纽约州长施加压力,豁免梁警官。估计也成不了。但是理论上是可能的。第五项是瞎子点灯,白费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