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起哄来反驳一下你
1 两个实习警察执勤。地区不安全。警局让他们不要进楼。可是两人还是进去了。
明知不安全,冒着生命危险进去,多么有责任心啊!他们进去不是去玩的。
2 进了楼道,乌漆麻黑。小梁害怕了。撞开楼道门,还开了枪。
明明害怕了,还冒着生命危险撞开门,舍小我而保护人民的安全。 他撞门不是为了玩的。他可以选择退回去的。
3 有人与女友回家,无辜中弹。倒地而亡。
非常可惜。
4 小梁与队友知道闯祸,没有立刻报警,没有施救,却电话警员工会。警局是接911电话才知道出事了。
他们一开始并不知道打着人了。
5 庭审中,小梁还狡辩是枪自己走火。结果陪审员每个人试了枪,才确认小梁撒谎。
走火是个主观的描述,不能算撒谎。
6 陪审团认定小梁有罪。过失杀人。可判3-15年。4月由法官判刑。
换一个陪审团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