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惊之时枪被击发(当然那位警察也犯了同样警务条例,非确切险状时握枪在手)。但这位梁警官开枪时与那位无辜的人相距较远处于楼层的不同位置, 根本没打照面, 听见有人下楼梯的声音,惊慌之下胡乱开了一枪,结果就悲剧了。
好像还是有点不同,另外那个是在警察走向通往楼顶的门并准备打开门时,突然门被打开,与开门者照面,
本帖于 2016-02-12 14:07:53 时间, 由普通用户 水中捞月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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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梁警官这个定罪,下一个纽约警察无论黑白黄都会很头疼
-柠檬椰子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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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6 postreply
14:27:17